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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养老待遇终止手续进程 员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养老保险终止单

你是想终止养老保险的缴纳吧,如果是单位形式缴纳,直接让办理社保的负责人办理暂停就可以,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缴纳的话,在缴纳的时候直接不用交就可以了。但如果有社保的话最好一直缴纳,知道领取养老的时候,这样基数高,领取的金额也比较高。希望能帮到你

员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如何办理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终止的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本市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2.《关于结算2000年本市补充保险基金收益分配的通知》 3.《关于试行补充保险个人帐户和补充养老金发放实施社会化管理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已参加本市个人补充养老保险人员有以下情况的可申请办理终止手续: 1.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储存额应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一次性领取; 2.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储存额,由其生前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 3.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出国、出境定居或迁居外省(市)可提前支付; 4.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遇到特殊重大困难时(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患重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提前支付。 三、办理凭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人员养老金核定表》; 3.出国、出境定居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表》; 4.死亡:继承人的书面申请,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应出具公证文书或有效证明(有效证明指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警署或居住地区街道等一级组织证明);

员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局办理转移:(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注:转移的同时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地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代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地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必须出具公证书(必须两人同时到公正机关办理)。因此代办转移时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地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必须出具公证书。

员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吗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二)乱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此终止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要辞职了,请问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终止手续?

本人提出辞职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最好和单位或公司协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办理手续很简单由单位负责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或者中断就可以了。最好不要中断,你可以要求转到职介或人才中心。

员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终止?

2、因出国出境定居办理终止的需携带:
①本人书面申请、翻译后的签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 ②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位办理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的均需本人签名。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办人或申领人签名确认,《核定表》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申领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终止领取吗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只要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在你还没有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你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再缴纳,等你达到退休年龄后再领取养老保险金,无非是领取保险金的多少而已,所以,并不是你必须再缴纳到退休为止。
另外,按《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规定:“ … … 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同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此可知,我国只是从缴费人到达退休年龄后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对基本养老保险作了“15年”的强制性缴费年限规定,对超过15年以外的缴费年限并未作出规定。只要在 1997 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巧年的人员,退休后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该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该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除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能获得过渡性养老金。社保部门要求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继续再缴养老保险金直至退休时止,否则到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养老保险因调动差几年到哪部门查询

劳动保障局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须携带以下资料:(1)调动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外地接受该职工的手续(如:录用手续、合同、外地职介所托管协议等);(3)1992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须携带职工档案到养老保险处开具《企业职工调动工作缴费年限核定证明》,然后凭该证明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转移到外省的职工需提供转入外地保险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
1.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转移办法是: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2.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3.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切记!!
各地的政策会稍有不同,可以到劳动局窗口详细咨询。